近日,省金融管理局、省高法、省市场监管局、人行甘肃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甘肃监管局、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开展非上市企业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和股权质押融资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该政策的出台,为规范省内非上市企业股权管理、激发股权质押融资效能提供了政策依据,也为甘肃股权交易中心深化服务职能、助力区域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带来重要机遇。
《指导意见》明确
《指导意见》明确了股权登记托管的核心框架,其中特别指出甘肃股权交易中心作为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内唯一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依法承担为全省非上市企业提供股权登记托管服务的职能,为推动甘肃股权交易中心在股权质押融资中发挥更关键的枢纽作用,进一步规范开展托管业务、扩大服务覆盖面提供了政策支撑。
甘肃股权交易中心作为省内股权登记托管服务的核心机构,已累计托管企业1746家,托管总股本达1319.46亿元。甘肃股权交易中心将紧紧围绕《指导意见》落地落实,加强与各主管单位的业务对接和信息共享,健全登记托管业务规则及制度体系;依托区块链试点资格,打造安全规范的股权登记信息平台,通过数据存证为企业提供可溯源、可信任的登记托管服务;积极推进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出质登记试点落地,扩大服务覆盖面,切实盘活企业股权资产价值,为更多非上市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